導覽制度

目的:
為提升本館志工之導覽解說水準,規劃認證制度,凡本館負責導覽服務志工,皆須通過導覽認證,方能承接導覽。


志工身分(以下為2016年目標)
一、展場與觀眾服務,全隊10%為原則,70歲以上優先。
二、典藏服務,全隊10%為原則。
三、導覽服務(亦作展場與觀眾服務),80%為原則,均須通過導覽認證工作。
四、規劃進程圖如下:


辦法:暫以2015年為主
一、20153月辦理說明會二場(3/143/16)。
二、2016年底前,導覽認證場次約每3月一次,於前4~8週開放報名,採口試方式。
三、報名科目以各類別區分,包括四科目,得多選,本館預約導覽系統將依此類別修正。
(一)   本館常特展導覽(一般性導覽)
(二)   綠色魔法學校
(三)   校園生態(含都市綠島)
(四)   校園古蹟(含校史類展場)
四、報名者將由本館提供統一參考資料。
五、報名後,通知口試時間。口試不及格者,不再複試,得參加下次口試報名。

權利與義務
(一)   通過本館導覽解說志工資格,得以承接本館導覽解說工作。
(二)   通過本館導覽解說志工資格,有承接當班值班之預約導覽義務,不得以已達年度基本服務次數為由拒絕。
(三)   每年須參加複訓課程(必要時進行考核),以為隔年導覽志工續任資格。
(四)   每年度須導覽解說服務達6次以上(次數不足者,得承接同儕解說觀摩課程,亦視為服務次數),以為隔年導覽志工續任資格。
(五)   頒發導覽解說志工證名牌,離隊或不續任後繳回。
(六)   得參加年度績優導覽解說志工館外觀摩。
(七)   獲贈本館出版品與文創紀念品。

對象:
一、本館正式志工。
二、2014年新進導覽志工,須報名認證考試,未報名或未通過者,隔年不續用。
三、凡具有以下相關條件並提供正式文件證明者,得以免試。
資格規定
免試領域
具有教育部大專院校合格講師(含以上)證書,且為現職專、兼任教師,教授歷史、生態、環境教育、文化資產、建築等相關課程者
視課程領域
具有環保署環境教育人員教學領域合格有效證書者
校園生態、綠色魔法學校
現任台南市文化局古蹟區導覽解說人員
校園古蹟
現任荒野保護協會、台江國家公園、台南市野鳥學會之專職講師
校園生態、綠色魔法學校
現任公私立博物館支薪專任解說員
視實際導覽內容
本館志工培訓種子教師
視講授課程
本館年度(2014)單領域導覽次數達24次以上者
視實際導覽內容

*以上相關身分必要時電訪查驗,若有不實、資格不符或經發現實際解說能力不足者,須配合本館要求重新考核。
*以導覽次數申請免試者,需經過本館召集之導覽解說評審小組同意。
*本制度必要時適度調整相關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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